耶稣在馬太福音25章分别教導了十個童女的比喻:做聰明的童女時刻預備主的再來;按才幹接受托付的比喻:善用神的恩賜去經營上帝的產業。而當耶稣再來的時候,萬民都要受審判─没有一人可以逃脱主耶穌親口應許的審判。在耶稣的描述中,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;渴了,你們給我喝;我作客旅,你們留我住;我赤身露体,你們給我穿;我病了,你們看顧我;我在監裡,你們來看我。(馬太福音25:35-36)主耶穌說被咒詛的人其實根本不知道主的需要,更不會會服事主。而主說這些事要做在一個小子身上,就是做在主身上了。
不如我們反思自己,有没有把主耶穌所要我們做的事做在「一個小子」身上?新約中「小孩子」的希臘原文一般就是用來指未成長的孩子,有微不足道,待照顧、體恤、呵護的意思。在教會裡有很多耶穌的「小子們」。他們在週五晚上的AWANA裡,他們在週日早上的兒童主日學裡。他們也是飢渴慕義需要餵養,他們也需要穿戴福音和真理的軍裝,他們也是小罪人需要被救恩醫治,他們也是生而有罪,被罪惡捆綁,他們需要被釋放,他們需要在真理中得到自由。他們不是别人家的孩子,他們是主耶稣所托付给我們需要服事的「小子們」。盼望我們來服事這些有需要的小子們,使我们得蒙耶稣基督應許,可以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我們所預備的國。 (馬太福音35:34)
~Min. Rebecca Zhang 張翱翔傳道~